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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6年在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龙建安函〔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4-0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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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住建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房屋鉴定机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26年度在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开展更新登记,经公开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和公平性竞争审查等程序,现将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名单给予公布(详见附件)。原《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在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龙建安〔2025〕5号)同时废止。

  我局将持续加强在龙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情形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