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卫生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二次供水设施至少每季度清洗消毒一次。经排查统计,发现部分单位2022年度未按规定落实每季度清洗一次。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各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吸取经验,积极落实,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设施清洗消毒工作,及时将清洗情况、水质检测报告向居民用户公示。
附件:2022年第4季度未按规定清洗二次供水设施小区名单
龙岩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