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燃气经营企业2025年第四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龙岩市燃气经营企业2025年第四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21日-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市燃气管理站,联系电话及传真0597-3290822/3290802。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福建省龙岩市燃气经营企业2025年第四季信用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