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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李江艺移出龙岩市“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 (龙建建函〔2021〕7号)

发布时间:2021-03-1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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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李江艺向我局提出的移出龙岩市“质量安全黑名单”的申请,经核实,申请人员(详见附件)符合《龙岩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龙建综〔2019〕56号)第十七条管理期限届满移出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其移出龙岩市“质量安全黑名单”,从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件:移出龙岩市“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移出龙岩市“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序号

  名称

  (姓名)

  职务

  列入黑名单时

  所属企业名称

  列入黑名单文件依据

  列入黑名单原因

  黑名单起始时间

  1

  李江艺

  项目经理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原新罗区龙祥美第南区项目经理

  龙建建函〔2019〕48号

  2019年第三季度末周期违规记分值满120分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