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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市场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龙建规(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12-1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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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标后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梳理编制了《龙岩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市场行为负面清单》,现予公布。

  本负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动态调整,有效期五年。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