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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龙岩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时限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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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6月30日出台的《龙岩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申请人可在本政策执行期间至政策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即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9月30日申请,逾期者视同放弃。购买存量住房的补贴政策不再延续。

  特此通告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