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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岩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5400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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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新罗区委员小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商场路面停车场等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纯电动车发展成效显著,但充电桩短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提案中关于在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商场路面停车场等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既点出了电动汽车充电难题的关键,也与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补齐民生短板的工作要求高度契合。根据职能分工,我局负责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

  一、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推进情况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龙政办〔2019〕135号)及《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龙政办〔2021〕9号)文件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合理设置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内容。我局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推动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实施充电桩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街道、社区联动,多渠道了解居民合理需求,有充电桩需求且具备场地条件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充电设施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部分县(市、区)积极引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等实行免费安装有偿使用模式,在小区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240个,逐步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多充电难问题,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推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的建设,近几年我市计划新增的停车场(除临时停车场),均按规定要求配建充电桩。如西城立体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220个,配建44根充电桩;龙岩大桥桥下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54个,配建60根充电桩;和顺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88个,配建31根充电桩。

  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鼓励停车场业主结合使用实际,对既有停车场进行改造、加装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要求。尤其在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项目中,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充电桩,暂无需求的小区在方案设计中预留充电桩建设空间,并积极引导国网电力等国有企业与停车场建设方采用多种模式参与充电桩的建设,不断满足市民对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需求。

  感谢您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仰金

  联 系 人:邱锦林

  联系电话:0597-2386033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