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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岩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64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1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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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升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破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题、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充电桩方面。2021年1月,我市出台《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合理设置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根据《福建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针对电力容量不足的小区,将充电设施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配电设施升级等相结合,由供电企业优先纳入配电网改造计划,实施增容改造。我局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推动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实施充电桩建设,社区主导通过入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询居民意见,有充电桩需求且具备场地条件的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部分县(市、区)积极引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等实行免费安装有偿使用模式,在小区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412个,逐步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多充电难问题,保障小区消防安全。但部分老旧小区受场地限制、安全距离、居民意见难以统一等因素影响,目前实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新增充电桩方面。我市出台了《龙岩市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二条第五款中明确 “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满足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我局积极推动新建公共停车场按有关要求配建充电桩,除临时停车场外,均按要求配建充电桩。2025年,我市共有商务板块地下停车场、华晟丽景停车场、西河公园地下停车场停车场等同步实施充电桩建设,配建充电桩67个。2026年计划建设下坑停车场和武平丰平小区停车场,共新增公共停车位 114个,配建充电桩15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推动新建公共停车场按有关要求配建充电桩,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充电设施,不断提升电动车充电环境。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仰金 

  联 系 人:邱锦林

  联系电话:2339893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