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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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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非直供小区供电安全性的建议》(第102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直供小区“一户一表”改造是保障民生用电安全、防范电气火灾风险、提升居民用电体验的重要民生工程,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力推动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政策支持改造。2021年我市出台《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龙政办〔2021〕9号),将实施供电“一户一表”改造,表出户或智能化抄表系统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根据省定出资政策同步推动老旧小区管线建设,即: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电力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今年,我局又将非直供小区供电“一户一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内容,要求各县(市、区)抓实供电安全设施改造,保障居民用电安全。

  (二)优化改造审批流程。自然资源部门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及规划用途的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材料,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涉及新增配电用房、管线改造的项目,提前介入指导,确保改造方案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压缩审批时限,保障改造工程合规高效推进。

  (三)统筹协调推动改造。2019年以来,我局每年将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报送供电公司统筹推动供电设施改造,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前期阶段会同供电公司技术人员共同踏勘小区,具备条件的同步实施供电设施改造,累计推动132个老旧小区实施电力设施改造,改造供电管线约18.73千米,切实解决电力安全隐患、供电能力不足、频繁停电等问题。针对您提出的21个非电网直供小区,国网龙岩供电公司计划分三年改造10个,其中2026年完成5个(后门前宿舍、实验小学生活区2个目前已完成),2027年完成3个,2028年完成2个。剩余11个小区,其中世纪华泰等7个小区不属于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工行宿舍等4个小区纳入2021年计划并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供电设施因筹资有限、居民意愿不强等原因,暂未实施同步改造。

  (四)强化转供电过渡期管理。城市管理部门针对非直供小区存在的转供电加价、设施老化、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立足物业管理监管职责,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转供电管理。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通知》,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一企一码”公示要求,主动配合开展“一户一表”改造。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龙岩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水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严禁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2026年,再次印发《龙岩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将转供电违规收费纳入集中整治范围,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同时组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全面摸排整治,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转供电加价收费等违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居民共识。依托街道、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聚焦痛点答疑,让广大居民认识到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是优化居民用电质量、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举措,转变“改造无用、增加负担”的片面认知,鼓励产权单位、居民等出资参与非直供小区供电设施及电表表后改造。

  (二)争取上级资金,助力要素保障。结合后续老旧小区改造及“回头看”等相关工作,针对还存在基础设施短板的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老旧小区,如总站大院、福莲大厦2个小区,精准对接资金申报政策,包装策划生成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改造项目建设。  

  (三)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推动改造。统筹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国网龙岩供电公司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常态化会商对接、问题联处等方式,协调推动非直供小区供电设施改造。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主要领导署名:邹学伟

  联 系 人:邱锦林

  联系电话:2339893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