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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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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行为,结合今年开展的加强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龙建规〔2024〕7号)。

  一、出台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建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近年来,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我局不断健全企业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但是,在造价咨询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后,市场竞争激烈,造价咨询企业良莠不齐,个别企业涉嫌存在恶意低价承接业务、不具备开展业务条件的仍在承接业务、转包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约束上述可能发生的不良行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我局印发了《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计六大点:

  第一大点:落实委托方主体责任。主要明确造价咨询委托方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签订造价咨询合同或委托协议,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同时,政府投资项目的委托方应履行责任与担当,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择优选择信用好的造价咨询企业。

  第二大点:规范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主要从规范开展造价咨询活动、依法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积极登记成果文件信息及参与信用评价等三个方面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出系列要求。

  第三大点: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主要对涉嫌存在恶意低价承接业务、不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却仍在承接业务、转包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明确了监管对象的范围、时限和监管流程等内容。

  第四大点: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明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应加强会员管理和行业自律,倡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第五大点:做好服务保障。明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过程中要开展的工作。

  第六大点:本通知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若文件内容与福建省住建厅应发的文件有冲突,以省住建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