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环境与国土规划建设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行申请,同意注销福建航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的相应资质,现予公布。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申请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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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筑业企业名称 |
注销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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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航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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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勤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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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汀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