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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龙岩中心城区公租房(含廉租房)?

发布时间:2024-11-2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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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因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已无公租房(含廉租房)房源可供配租,且暂时没有在建项目,自2019年8月8日起,暂停接受公租房(含廉租房)实物申请。目前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市城市住房最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应保尽保的通知》(龙建住〔2021〕10号)文件精神,仅对以下类别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实施公租房(含廉租房)实物配租:1、享受城镇低保家庭;2、抚恤优待对象和伤病残退休军人;3、消防救援人员;4、城镇残疾人家庭;5、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6、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7、进城农村贫困人员。若不属于以上七类人员,则无法申请公租房(含廉租房)实物配租,但可对照保障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97-2300193,或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区市住建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