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注销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行申请,同意注销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级资质。其资质证书(证书编号:LYLC-00230000000023)相关内容同时失效。现予公布。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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