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驻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告知登记和更新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龙建安函[2026]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计院、图审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行业管理,落实《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等相关规定,强化驻岩鉴定机构动态管理,优化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人才结构,充分发挥鉴定机构与技术专家在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安全鉴定、技术论证及应急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下半年驻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更新登记工作,同步开展市级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更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岩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告知登记
1.2026年未完成驻岩告知登记的新增机构,拟在我市开展房屋(含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需按照《驻岩鉴定机构办理告知登记事项材料清单》(见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2.已纳入上半年驻岩告知登记的机构,发生资质变动、人员调整、地址变更、业务范围增减等情况,须提交更新材料;资质、人员、业务无变化的,提交鉴定机构信息登记表完成续登记。
二、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更新调整
1.本次开展市级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动态更新,鉴定机构所属专家,如所在机构未纳入2026年驻岩鉴定机构公布名单的,予以移出专家库。各推荐单位按照《龙岩市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材料清单》(见附件2)提交推荐材料。
2.申报人员应政治立场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结构设计、加固施工等累计10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经历不少于3年;具备土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原则上年龄不超65周岁,主要工作地在龙岩,能够胜任技术论证、报告复核、隐患排查咨询、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其他要求
1.本次2026年下半年鉴定机构告知登记和更新专家人员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机构和人员,不予受理。
2.受理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11楼工程科(安办),联系人:赖凯,电话:0597-2320350。
3.我局将对全部申报材料组织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在龙岩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正式公布相关名单。
附件:1.驻岩鉴定机构办理告知登记事项材料清单
2.龙岩市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材料清单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