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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岩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611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2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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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破除资质审批堵点赋能电力施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筑业是我市支柱产业,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大力帮扶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全力打好住建领域“特色产业牌”,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对照《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闽建〔2026〕1 号)、《关于做好专业分包工程业绩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4〕44 号)等文件要求,多措并举破解审批堵点,赋能施工企业平稳拓展配套市场。

  一、对准备录入平台的业绩靠前服务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专业分包工程业绩信息录入、数据等级调整及勘误等工作由建筑业科牵头组织审批科、工程科、设计科、质监站等多个科室(单位)共同实施。各职能科室(单位)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对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由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并由专业承包单位实际施工的专业工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专业分包工程业绩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4〕44 号)流程指导企业准备分包合同、验收记录、工程款支付凭证、纳税凭证等佐证材料,做好补录、勘误等工作,初审后及时上报省级部门审核。

  二、对已录入平台的业绩及时做好规范审核

  对资质审批服务进行跟踪推进,协助企业梳理、核对平台上的业绩信息完整度,对业绩信息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企业,提前主动做好申报准备,有效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根据《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关于依法分包专业承包工程的相关规定,针对省内施工业绩要求(1)应在省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工程基本信息B级及以上,具备相应的总包、分包单位合同登记信息,具备B级及以上的总包项目施工许可信息且施工许可信息详情的‘相关企业、人员’具备相应信息(免于办理的除外);(2)具备总包项目竣工验收信息,且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的‘相关企业、人员’具备相应信息(其中“技术负责人”信息以备注栏为准);(3)具备B级及以上的相应的专业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且‘相关企业、人员’具备相应信息;(4)业绩技术指标B级及以上且‘个人业绩信息’具备相应信息。省外施工业绩要求(1)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工程基本信息B级及以上,具备相应的总包、分包单位合同登记信息,具备B级及以上的总包项目施工许可信息且‘相关企业、人员’具备相应信息(免于办理的除外);(2)具备总包项目竣工验收信息且‘相关企业、人员’具备相应信息,具备B级及以上的相应的专业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且‘相关企业、人员’具备相应信息(其中“技术负责人”信息以备注栏为准);(3)业绩技术指标B级及以上且‘相关人员’具备相应信息。

  三、对历史原因无法录入平台的业绩向上协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闽建筑〔2024〕44 号)“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但因系统、历史数据等原因导致业绩等级无法满足要求的建筑企业,我局将主动对接省住建厅,协助说明实际情况,争取省级部门支持与确认。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建筑业企业发展需求,结合本次提案建议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申报前预审辅导,强化业绩信息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做好平台数据梳理与核对,全力赋能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邓瑞隆

  联 系 人:陈晓钢

  联系电话:0597-2321036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6日